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调教直播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的报考条件。
四、报考意向导师
申请人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报名
(1)我校分秋季与春季两批次组织申请人报名、考核与录取,秋季批次申请人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2月11日16:00;若秋季已招满,春季不再招生;是否开放春季批次招生,届时见相关公告。
(2)申请人应按照“调教直播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调教直播 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待公布)”,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学籍学历材料:普通申请—考核申请人按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①已硕士毕业并(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提供说明)。
②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5)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申请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硕博连读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最高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9)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0)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申请人需将以上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按要求上传。
3.寄送材料
申请人不需要寄送纸质版材料。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除外)、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我院拟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我院不再另行公示。
(二)专业资格审核(仅限普通申请—考核招生方式)
1、我院拟于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同一招生学科的申请人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申请人填报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2、专业资格审核的遴选标准如下: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5分)
(2)外语能力(最高15分)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最高3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40分)
3、我院将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我院不再另行公示。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院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的考核内容为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我院拟于2026年1月上旬组织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价。综合考核科目的形式和分值如下:
(1)外国语,采用面试形式,分值100分,主要考查外语水平,特别是专业外语理解、表达和应用能力;
(2)专业基础,采用面试形式,分值100分,主要考查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
(3)综合测评,采用面试形式,分值100分,主要考查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
如因招生政策变化,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将作适当调整。
2、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
3、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分开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在同一招生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在同一招生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申请人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调教直播 审核、学校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调教直播 (咨询、联络),021-54345414,[email protected]
调教直播 (监督、投诉),021-54341233,[email protected]
